关于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汽车平行进口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06-14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市商务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汽车平行进口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7】7号)(附件1),请有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请将《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企业申报资料及《建设资助类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附件3)一式九份,于6月21日(周三)前反馈至开发区贸发局服务贸易科,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汽车平行进口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7】7号)
2.申报书
3. 建设资助类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
开发区贸发局
2017/6/14
(联系人:开发区贸发局 吴宇凌;电话:25202362
张 园;电话:252015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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