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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律师人才补贴落实问题
  • 时间:2018-06-08

反映问题:我是开发区律所的一名在职律师,学历是研究生。在2017年9月份落户在塘沽,2018年3月份缴纳满社保。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和《人才政策兑现办事指南》,我符合领取补贴的政策。然而律所在注册的账号时,却因为无法提交营业执照而不能注册成功。律师事务所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律所有的是执业许可证,是由司法局颁发的。律所是按照合伙企业进行纳税的。因此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完全符合领取补贴的标准,然而事实是,从政策发布至今,开发区符合条件的律师都没有成功领取到补贴。请有关部门核实相关的情况,对政策能否落实给予答复。

回复问题: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针对您提出的滨海新区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享受范围是否包括律师事务所的问题,开发区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并跟进核实,根据储备人才政策规定,该政策享受范围为在滨海新区注册的‘企业’,且申报材料中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不属于企业,且没有营业执照,仅有‘执业许可证’。所以,目前律师事务所不在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享受范围内。 针对以上情况,开发区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律师事务所强烈的申报意愿,以及希望将律师事务所纳入储备人才政策享受范围的建议。下一步,开发区将持续跟进此事,如上级部门将储备人才政策享受范围放宽至涵盖律师事务所,开发区将及时发布公告并积极落实。您也可以随时电话咨询 2520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