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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碱商业区综合配套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时间:2018-05-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天碱商业区综合配套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新华路东侧、解放路南侧、中央大道及紫云工业西侧、新港三号路北侧围成的区域

3、建设单位:天津于家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环评机构: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工程内容包括对区域内已拆迁范围内部分场地平整,修建施工便道以及场区排水工程。其中,场地平整面积约为94.93万平方米,施工便道工程总长度约为5247.14米,场区排水修建排水沟渠总长约为2275.61米,平整水窝子20做,铺设过路排水管72米。

6、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合理设置施工营地、铺路使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运输、存储散体物料采取密闭措施;采取围挡、有效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影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落实施工期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运输路线应避开环境敏感点,选择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动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敏感点附近的场地应封闭施工,在场界修建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确保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主动做好居民协调工作,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公告当地居民后方可施工。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车辆冲洗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间禁止任何废水、废液平地漫流。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去向,若产生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与提供取土方的责任单位明确完成取土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项目建成后要优于开发前的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18-5-15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022-65819405  

联系地址: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号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 文章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