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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科工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时间:2018-06-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要求,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15年6月2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请申请单位于2018年6月29日16:00之前将所申请类别对应的提名书word电子版(office 2003)和.db电子版(参见附件中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和项目汇总表、受理审查表(参见附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进行审阅,邮件标题和文件名请写单位名称。因推荐名额限制,我局将择优推荐,请获推荐名额的单位于2018年7月5日16:00之前将完整纸质材料交至我局。过期不予推荐。

二、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天津开发区科工局

单位地址:开发区管委会B区5层

三、具体要求

1、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提名条件、要求等见《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

2、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3、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择优命名特等奖(从一等奖项目中产生)。

4、提名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四、联系方式

天津开发区科工局 代腾飞

联系电话:25201230

电子邮箱:daitengfei@163.com

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8年6月7日


  •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