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06-22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科创〔2015〕122号)等文件,现就开展2018年第二批天津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兑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第二批创新券兑现范围
1、已申请创新券且通过审核,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成果证明等材料)完成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三类服务。
2、咨询服务类开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服务包,包括代理记账、报税、工商代理、人事代理等服务。兑现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服务(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成果证明等材料)。
二、2018年第二批创新券兑现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符合创新券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三类服务兑现条件的企业需提交《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及佐证材料(附件1)。
2、初创服务包兑现流程及要求见《关于开展创新券初创服务包工作的通知》(附件2),符合初创服务包兑现条件的企业需提交《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初创服务包兑现申请表》及佐证材料(附件3)。
3、请各相关企业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送至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企业发展服务科(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层)。
三、联系方式
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刘岳琪25202167
附件:1、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材料
2、关于开展创新券初创服务包工作的通知
3、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初创服务包兑现申请材料
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 文章来源: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