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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流程 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 服务外包企业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系统进行备案登记,由贸发局开具商务部服务服务外包统计系统备案证明文件。 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网址:www.fwwb.gov.cn,进入后选“企业和培训机构端”,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有两处需要注意: 选择审核部门:选择“开发区(部门代码:A1298)” 二、办事依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定》(津开发[2013]19号) 三、申报条件 适用于在开发区内注册或经营,对开发区有实际税收贡献、购买区内云外包企业基础设施服务的服务外包企业。 (一)服务外包企业主营业务应为以下领域: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⑴软件研发外包: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软件技术服务。 ⑵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测试平台、电子商务平台、IT服务。 ⑶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研究外包服务、设计外包服务、开发外包服务。 4.基于云计算的外包服务:软件服务(Saas)模式的云外包服务、平台服务(Paas)模式的云外包服务、基础设施服务(Iaas)模式的云外包服务以及信息安全、大数据开发分析等。 5.共享服务中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共享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客户服务共享中心、采购/供应链共享中心、行业性服务共享中心。 (二)服务外包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营业收入在600万元(含)以上。 2.年人均合同外包额在15万元(含)以上。 3.从事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含)以上,或者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0%(含)以上。 4.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0%(含)以上。 (三)申请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开发区留成部分。(注册三年以后的企业) (四)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享受本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需登录商务服务外包软件系统进行备案登记。 四、政策兑现指南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外包” |